关于做好荆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调研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3-31 09:25:50 查看次数:3207 次

各县市区经济局、荆州开发区经发局、委相关产业专班及科室:

为了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调研工作,根据市政府领导要求,决定将省政府确定的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智能制造装备、软件与集成电路、新材料、循环经济与节能环保、生物医药与健康、新能源汽车及专用汽车、海洋工程装备、北斗、航空航天和新能源)纳入规划编制内容并独立成章。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任务分工。为了保持与市重大主导产业规划编制的有效衔接,根据产业的相关性特点,分工如下:智能制造装备和海洋工程装备产业由装备制造产业专班负责,软件与集成电路、北斗产业由电子信息产业专班负责;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由化工医药产业专班负责;循环经济与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与专用汽车、航空航天产业由行业办负责。各县市区经信局也要明确专人负责相关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编制工作。
二、搞好调查研究。各相关产业专班要深入有关重点企业、项目开展调研、摸清现状,在深入学习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方向、重点、目标、布局、项目支撑和政策措施,形成专项规划报告。
三、注重内外衔接。各相关产业专班在调研、编制过程中,要搞好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与六大主导性产业的有效对接,防止“两张皮”。同时要加强与发改、商务、土地、环保、招商等部门沟通衔接,寻求支持,加强系统上下沟通协调,使规划更切合实际,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各专项规划报告请在六月底前完成并交给法规科综合。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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