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智能制造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015—2025)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07 查看次数:14614 次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智能制造科技创新

行动计划(2015—2025)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鄂州市智能制造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015-2025)》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7日

  

鄂州市智能制造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015-2025)

  智能制造是《中国制造2025》中的重要内容,是党中央、国务院总揽国际国内发展大势,站在增强我国综合国力、提升国际竞争力、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其核心是加快推进制造业创新发展、提质增效,实现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智能制造作为两化深度融合的主攻方向,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对我市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实现科学、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智能制造产业的战略部署,以智能制造为龙头,促进鄂州科技创新发展,构建适应鄂州经济发展的研发体系和绿色、集约、高端的产业体系为目标,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制造为重点,以"互联网+"融合创新为引领,以重大关键技术突破及产业化为切入点,以推动企业技术改造为举措,充分运用"国际货运枢纽"项目建设带来的机遇,运用武汉地区科教人才优势和产业比较优势,不断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激活全市科技创新潜力,推动鄂州智能制造高端化、国际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鄂州市智能制造取得重要进展,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类所有制经济活力充分释放,创新资源得以优化整合、创新优势得以全面发挥、创新潜力得以充分挖掘。

  1.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趋于成熟。在物联网、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高性能医疗器械、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智能制造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不断扩大。到2020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家,创新型企业达到8家。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30家,创新型企业达到11家。培育一批拥有较强创新能力的科技型企业,集聚一批行业细分领域领军企业。

  2.智能制造产业初步形成集群态势,对高新技术产业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竞争力明显上升。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不断增加,到2020年年均增速15%以上,2025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3.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高。引导智能制造领域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逐年提高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到2020年占比为3%,2025年占比为4%。建立以财政科技投入为引导,以企业为主体的全社会多层次、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到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年获得授权发明专利数达到60件,2025年为80件。到2020年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科学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达到30家,2025年达到40家。科技创新实力在全省位次进一步前移。

  4.产业布局更加优化。葛店开发区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导航通讯等产业;鄂州开发区重点发展通用航空等产业;鄂城新区和花湖开发区重点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等产业;三江港新区发展电子信息、特种汽车、仓储物流等产业。

  二、实现路径

  (一)推进智能制造技术与产业融合发展

  积极推进"互联网+制造'模式,攻克支撑网络环境下制造资源配置与管控、设计、制造、产品服务、企业经营管理的制造业信息化重大共性关键技术,面向重点行业和地方支柱及特色产业实施数字企业、数字化制造、服务型制造、云制造、智能制造等应用示范,全面提升制造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能力。运用现代智能技术大力发展智慧城市、智慧物流、智慧社区、智慧农业。重点支持湖北华威科着力突破智能传感器、射频识别、智能传输、智能信息处理等核心技术和智能控制系统、伺服系统、高精密减速器、驱动器等关键共性技术,加快推进智能产品和关键技术在装备制造、现代农业、现代物流、智慧城市等领域的产业化应用。瞄准传统工业转型升级,重点发展工业机器人和专用服务机器人,在机械制造、冶金、钢铁、建材等领域推广工业机器人运用和自动化解决方案,加快电力巡检、医疗康复等专用服务机器人产业化,提升我市制造业智能化水平。

  (二)完善智能制造产学研合作体系

  充分利用湖北省丰富的科教资源,发挥鄂州地缘优势,围绕智能制造领域产业发展方向和企业技术需求,深化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内涵,提升合作水平。

  依托湖北锐世促进数字PET项目团队深化与华中科技大学在数字PET领域的战略合作,对核医学诊疗设备进行产业化。加强与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高校的合作,充分利用高校在计算机、电子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与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光纤传感、交通与物流、机电与汽车、高性能船舶等领域的科技创新优势和人才资源优势,支持华中数控、艾瑞博特机器人、团结点金、湖北国铁、晨风轨道、博世达、武汉镁里镁、鄂信钻石、武大有机硅、长海新能源等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合作,建立技术创新与合作平台,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完善智能制造产学合作研体系。

  (三)加强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建设

  依托兴欣建材、枫树线业、华烁科技、顾地科技等骨干企业,大力支持建设面向智能制造领域产业发展需求的产业技术研究院、科学研究院、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设计平台,推动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具有集成性、共享性、开放性的区域公共创新服务平台。支持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在梧桐湖新区申报中国健康物联网研究院、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院士工作站。支持数字PET团队在梁子湖创建湖北省数字PET工业研究院、湖北省数字PET应用示范中心和湖北省数字PET工程检测中心,并以此为基础发展成为国家级数字PET应用示范中心和国家级数字PET工程检测中心。支持中部物联网创建物联网院士工作站,引进国家数字制造装备工程中心和国家防伪工程研究中心,

  筹建RFID国家检测工程中心和湖北省物联网重点实验室,设立湖北省物联网演示及培训基地。积极争取更多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工作站落户鄂州,着力提升智能制造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层次。

  (四)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加强技术检测服务机构体系建设。整合国家、省、市先进科研设备和科技人力资源,在医疗器械、新材料、智能装备制造、健康物联网等领域建立公共技术检测服务机构,提高我市公共技术检测服务能力,完善我市技术检测服务机构体系。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通过政府引导,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创办各种技术创新服务、专利服务、信息咨询等知识密集型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以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为重点,着力提高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与服务水平,推进社会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使之成为联系政府、企业、高校和科研单位的桥梁和纽带。建立产学研供求信息库和科技信息网络库。以科惠网的建设为切入点,建好产学研信息服务网。通过网络将科技信息介绍给企业,并将企业的技术难题、人才需求及时反馈给高校和科研单位,使产学研合作的渠道始终畅通,以适应产学研结合工作的需要。

  (五)加强科技创新载体建设

  大力支持鄂州火炬科技企业孵化器、中创电商基地孵化器、泰富长江经济带众创空间、展发科技咨询有限公司、青苹果之家大学生孵化器等各类创新服务机构建设,争取鄂州八大新区每个区至少建成一个科技企业孵化器,拓展鄂州智能制造领域科技创新"新源头"。引导一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入驻,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迅速发展、成长,成为我市智能制造领域企业科技创新的"新源泉"和"新生力量"。

  引导葛店高新区向国家级高新区迈进,推进湖北科技企业加速器项目建设,为智能制造领域企业的加速成长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使科技企业加速器成为鄂州聚集和发展智能制造领域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载体。

  (六)加大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力度

  加快实施人才优先战略,构建科技人才引育体系,努力以人才高地造就产业高地。聚焦特定引才对象。围绕智能制造领域产业发展需求,创新我市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加大"招硕引博"工作力度,加快海外人才联络机制建设,重点瞄准国家"千人计划"、"长江学者"、湖北省"百人计划"、"楚才攀登计划"等人才对象,吸引聚集智能制造领域各类创新人才到鄂州创业发展。大力培养创新人才。重点培养智能制造领域工程技术人才、综合管理人才和创新型企业家,加快培养一批技术创新拔尖人才和创新团队。每年选派并资助一批优秀的智能制造企业经营管理者到国内外著名院校或培训机构学习培训。以在汉高等院校为重点,参照鄂州市与武汉大学建立的"研究生实习基地"相关做法,加快鄂州与高校院所联合成立实训基地建设,将鄂州打造成为中部重要的大学生定点实习基地。

  三、强化政策保障

  (一)深化科技体制机制创新,为智能制造理顺关系

  按照"整合资金、突出重点、集中财力、有所专攻"的要求,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确立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建立由企业提出创新需求、由企业牵头承担项目,以产学研合作形式组织项目的科技计划管理体系。推进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改革,发挥科学技术奖励在智能制造产业发展方面的激励作用。强化智能制造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建立全方位、多层次、高水平全产业链创新合作体系。加强科技部门与金融机构、创投机构、担保机构的战略合作,为智能制造领域科技型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及联投联贷联保机制、跟投跟贷跟保机制。政府设立基金,引导银行给智能制造领域科技型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试点,促进知识产权资本化。大力推进科技保险业务发展,拓宽科技创新融资渠道。积极培育和推动各类智能制造领域科技企业改制上市及在股权代办系统挂牌交易,对智能制造领域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再融资给予奖励。做大做强科技投融资平台,搭建创业投资平台,促进创业投资企业与智能制造领域企业的深度交流。积极探索成立科技成果转化天使投资联盟,引导风投加大对智能制造领域初创型科技企业的"天使投资"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

  (二)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为智能制造改善发展环境

  促进信贷政策和智能制造领域产业政策协调配合,加强信息共享,搭建银企信息沟通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银企交流、对接活动。大力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发展符合智能制造领域企业资金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提供多元化融资便利。充分利用好市政府设立的科技创新发展投资基金,构建一个"政府资金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专业机构管理"的开放式投资平台,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股权投资、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咨询等业务,重点用于孵化器建设和培育科技型企业,推动投资与创业孵化紧密结合。运用"股权投资"方式,重点支持高端人才创新创业、科技型企业快速成长、传统支柱产业转型升级,不断增强鄂州市产业发展实力。

  积极引导和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公司债券,扩大企业直接融资规模,引导民间资金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建立和完善首台(套)保险体系,推广国产首台首套装备的保险风险补偿机制。积极探索服务于智能制造装备租赁、分期付款、风险补偿等的金融支撑机制,促进智能制造装备的推广应用。

  (三)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为智能制造保驾护航

  积极开展智能制造领域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训、专利投融资服务等试点工作,提高各类创新主体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促进知识产权商品化、资本化、产业化。加强知识产权培训和专项执法,提高广大企业法制意识、专业素质,有效保障广大企业合法权利。建设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的制度环境。以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为契机,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企业、示范企业,促进专利申请量取得突破。

  (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智能制造提供原动力

  鼓励智能制造领域企业积极申报自主知识产权,引进转化专利成果。支持企业通过合建平台、联合攻关、合作转化等多种方式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建设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成果转化示范基地、产业技术创新基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定期开展智能制造领域企业技术需求调查,通过引导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引导、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试行科技成果(吸纳)转化与技术交易专项补贴制度。建设完善覆盖科技成果登记、发布、交易管理服务平台,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成果库,加快科技成果信息的扩散、转移与共享。定期组织企业参加重大科技成果推介(拍卖)会,引进市外、省外高科技成果到我市"落地开花"。

  四、建立健全推进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发改委、经信委、农委、改革办、人才办、科技局、人社局、财政局、国土局、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工商局、质监局、金融办、环保局、规划局、商务局、招商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统筹推进全市智能制造产业发展。

  (二)强化要素保障。对智能制造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在审批立项、环境评估、资金筹措等环节开辟绿色通道,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安排。积极保障重大项目用地,用地计划指标优先支持智能制造领域重大产业项目,逐步建立存量工业用地及闲置厂房流转机制,进一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三)加大政策扶持。逐步加大科技创新财政引导投入,争取全社会研发投入(R&D)占全市GDP比重达到2.5%,市级科学技术支出占当年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主要支持科技创新、科技推广与应用。鼓励实体经济发展,贯彻落实国家、省支持智能制造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银行及金融机构开展仓单质押、股权质押等贷款业务,以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为前提,对智能制造领域重大项目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并在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等方面予以倾斜。

  (四)营造良好环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动简政放权。放宽市场准入,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消除民间资本依法进入智能制造领域的各种隐性壁垒。支持智能制造领域高层次人才、紧缺型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和实用型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计划、职业经理人培养计划,加强高技能人才终身职业培训。完善统计监测、绩效评估、动态调整和监督考核机制。

【发文单位】:鄂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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